之前既博文已刪,改一個熱門話題。
我唔係想幫邊個,只是想重組案情,誰是誰非就不入我興趣範圍了。
趙小姐住元朗,面盆爛左要換過一個。
有一日佢經過旺角,見到有個面盆啱 size,當時見到只賣$500蚊,仲有7折添。佢滿懷歡喜返左屋企。
既然元朗有分店,無理由唔響屋企附近買。於是佢去元朗店買。
入到去,店員(佢未知是店長)話賣$525蚊。趙小姐就問係唔係有7折嫁?跟住佢先話有7折。
我估佢明示暗示去過旺角,是較廉宜,果個店長只是跟公司規矩,話賣$525蚊既7折。好明顯趙小姐是識計數既人,無理由因為旺角平少少走去旺角買。但始終佢無講旺角賣幾多錢,店長畀佢一迫之下,就話:「等我問問旺角先」。
一問之下,原來佢地標價是$500蚊,佢唔記得趙小姐響隔離,衝口而出,叫對面標回一樣。
趙小姐根本就無意回去旺角買,亦不一定要元朗平翻畀佢,問題是佢認為旺角標錯又好,標得平少少又好,點解元朗店主動叫佢地改價呢?於是佢就提出:我響旺角買唔翻$500蚊打7折係唔係你負責?擺到明係搵野嘈。
店長雖然說如果旺角標了幾多錢,就算標錯都會照價賣,但蠢仔在響個客面前叫旺角加翻價,根本兩個鋪隔咁遠,佢響度嘈得都唔會真係徙車錢出去。我意思是慢慢打過去都未遲。
其實連鎖店可以在唔同地區標唔同價錢,亦可以因為電腦改唔切引致。有些公司做法就係照跟電腦既價,有些係跟架上既價,有些係跟全線最平既價,有些企硬跟自己個價,你要平嗎就要去你見到平果一間。
我相信佢地係容許在其他店訂貨(如無現貨),或在其他店取貨,所以有機會是跟全線最平既價。我再估計響呢件事件,呢間公司並無價格歧視的,所以以一個有經驗既店長來說,收得人地人工,叫其他店更正價錢是老闆認同的。
好簡單,男的請示上級,把十幾蚊平畀趙小姐當買一個熟客,而趙小姐既商業經驗也太少,究竟佢係想談判,想買平野,定係野就唔會買,淨係想整死人家呢?趙小姐都未畀錢就攪大件事,人地做唔到生意,佢現在有無響第二度買翻都未知。把人家拍下來放上網是過了火,不過有網友提出,若不是這樣,店長也不會這樣客氣。我推斷是因為趙小姐未開手機前,應該有人想趕佢走。
咁點解佢又要開博認錯呢?不是在價錢上的拗撬認錯,不是為傳聞中店長被炒而覺得自己錯,而是佢自己同樣畀人擺上網,原來乜私隱都無晒,為此而後悔。
上述一切都係我估計的,我都係睇過 一條片,同埋一些文章,難免判斷有錯。而和氣生財幾時都係至理明言。我希望事件中既各方面把事情忘記,繼續上路。而大家都要學懂尊重他人私隱,就算唔放上網,都唔好響街亂咁拍。
今時今日,手機拍攝相當方便,已成為部分網民用以「對付人」的工具。「呢段片將會upload(上載)上YouTube!」近日互聯網熱播一段約五分鐘的片段,是由一名港女拍攝及上載,內容是她與建材連鎖店男店長為了兩間分店貨價不同而爭論。
畫面先以近鏡拍攝店長的卡片,然後鏡頭大特寫該店的招牌,再對準一名估計是店長的男子。港女一面拍攝,一面質問店長,問他為甚麼售賣某貨品的價錢會比旺角分店貴。港女又指摘店長致電旺角分店,干涉該店平賣貨品給她。短片不斷聽到港女「得理不饒人」地追逼店長,而面對鏡頭的店長卻非常克制,低聲下氣地解釋。不論誰是誰非,港女的所為卻失去同情分,引起部分網民強烈反彈,特別是拋出一句:「我係客人,你打開門做生意,我有嘢要求你做唔到。」更使人對無奈的店長產生同情。
不滿港女所為的網民迅速「大起底」,將港女照片廣貼網上,把事件推向白熱化,成為網上焦點。據悉,港女曾多次試圖將短片移除,但網民又將短片重新上載,短短二十小時,短片已累積近四萬次點擊率。昨日中午,港女終在自己的網誌上道歉,承認「一時衝動」傷害了人,並稱會自我檢討。她解釋說:「由始至終是原則的問題,不滿的是他的處事手法,而不是價錢有異。」而在討論區上,亦有網民「暗撐」港女,批評一些網民「玩得太過分」,不應把港女照片上載,認為連鎖店「貼錯價要負責」。
涉事建築材料店行政部門經理吳先生表示,事件純粹因誤會而引起,無奈員工已受到滋擾及傷害,「同事資料被公開,令佢面對好多困擾。公司一向樂意聽取顧客意見及投訴,唔想見到呢啲事發生,唔想搞大件事,大家應尋求和諧方法解決。」
隨着拍攝科技愈趨方便,類似事件近年經常發生,去年四月也曾有一段「港女」到上環美心快餐店,因燒味飯的燒味未有與飯分開擺放,怒罵燒味阿叔的短片,在網上熱播後,點擊率逾三十萬次。
連續類似事件都是衝着面向公眾的零售人員而來,成衣業文職及零售職工總會副主席張麗霞表示,消費者可享用權利,但須尊重零售從業員的人權。香港美容業總會主席葉世雄指出,「僱主應該制訂指引保護員工!公司應該教員工點樣面對顧客嘅無理取鬧、無理拍攝。」
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指出,互聯網是最有威力的散播訊息平台,「呢件事反映上載短片係冇守則,亦監管唔到。網民應互相尊重,唔能夠別有用心,以網上力量傷害人。」







